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年01月02日 09:14 作者: 访问量:

各学院、部、科研平台:

为确保放假前和寒假期间实验室各项工作协调有序,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实验室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学院要对照教育部、教育厅及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大检查
    放假前,各学院要组织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大检查,全面检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压力容器、电气设备以及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安全情况,特别要专项清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全流程规范管理工作,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采取相应临时安全措施并制订好应急处置预案。
    三、加强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安全管理
    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落实保管措施、加强防范,防止损坏和发生被盗情况发生。
    四、规范科研实验室管理
    科研实验室负责人要认真落实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有科研任务的要合理安排好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尤其是对于连续实验超过24小时的一定要安排值班人员在现场,严禁出现实验室在做实验但没有实验人员在现场的现象。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在内)要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要求,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并做好应急应对措施,确保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运行安全与稳定。
    五、切实加强假期实验室使用管理
    1、寒假期间没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关好门窗,在放假前将门窗封条(自制并加盖公章)全部贴好,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如确有特殊情况,要向保卫处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寒假期间,各学院要落实具体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定期巡查,遇到安全隐惠、安全事故须及时上报。

2、假期确有工作任务的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如实填写《南昌工程学院假期实验室使用申报表》(见附件),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于2023年1月5日之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行政楼423室),联系人:万磊。寒假期间使用实验室的师生,请经常通风、定期消毒,避免大量人员聚集。凡需组织动火作业和在受限空间进行特殊作业的实验、教学活动,各学院必须指定负责老师现场指导,并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且实验室必须每天有教师值班,现场指导学生开展实验,不得将实验室交由学生管理。

3、假期期间实验室不得从事营利性及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和无关人员(包括教师子女)来实验室进行其他活动:不得在实验室存放个人物品(特别是电动车、自行车);严禁在实验室私用电炉、烘箱等电加热设备;严禁任何人员在实验室留宿、做饭。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1月2日